内蒙古自治区经营主体持续增长
截至今年3月底,内蒙古全区经营主体总量达到293.24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41%。其中企业数量突破72.2万户,个体工商户数量达214.11万户。千人拥有经营主体量由年初的105户提升至122.8户,企业占经营主体总量的比例上升至24.62%。
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主体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推动创新创业、便利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积极创新监管与服务模式,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企业信息变更、餐饮店开办等多个领域实现便捷办理。
全区已建成84个质量服务一站式窗口,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全面推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有效统筹了"放得活"与"管得住"的关系,营造了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今年3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司法厅发布《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指导意见》,对食品监管、网络交易监管等12个领域70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明确了适用条件。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充分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
当前,内蒙古正围绕"一件事"提速、"一站式"服务、"一码查"监管三项重点工作,持续为经营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城市快报网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城市快报网,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s_leecn@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