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改革全面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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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4-14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成效显著 为深入推动能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在能源管理领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程序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全面下放项目管理权限。盟市能源主管部门现已承接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评估及批复等全部审批权限,并负责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的统筹管理工作。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盟市政府事权能力的信任和授权。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在优化程序方面,我区采取了三项重要改革措施: 第一,将分布式新能源消纳空间的确定权限下放至盟市供电公司,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响应速度。 第二,优化火电灵活性改造项目的管理流程。企业编制相关方案时,只需向盟市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意见即可开展前期工作,避免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第三,改革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评估机制。由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可邀请盟市供电公司参与技术支持,无需再向上级电网公司报批。 三是优化煤炭项目审批流程。自治区能源局对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项目核准的转报流程进行了重大改革: 在矿区规划方面,将自治区能源技术中心的技术审查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同步推进,并大幅压缩专家评审时间,使总规及环评转报国家的时间由3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在煤矿项目核准方面,通过加强部门间协作,将征求意见环节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最终将项目核准转报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极大提升了审批效率,充分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的成效。 通过以上改革举措,我区能源管理领域的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为企业和投资者创造了更加便利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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