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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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4-25

为更好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近期省司法厅与省残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

该政策明确要求优化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将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残联组织、残疾人服务机构及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延伸,确保残疾人能够便捷获取法律支持。同时,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简化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的核查流程。各地还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专项活动,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电话咨询和远程网络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帮助。

在费用减免方面,政策规定对重度残疾人办理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清单内的相关业务实行费用减免,减免比例不低于60%。对于80岁以上的残疾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则免收公证服务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指导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公益性法律服务,明确要求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受援人,在公证费和鉴定费上予以减收或免除。

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律师行业关注残疾人权益保护。目前,多个地区已成立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并将残疾人列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各地还通过设立"一站式"免费法律咨询窗口等措施,为残疾人提供便利的法律帮助。

此外,无障碍环境建设也被提到重要位置。各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志愿者队伍,为重点残疾人提供盲文翻译、手语服务和心理疏导等支持。同时鼓励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设立残疾人"绿色通道",根据实际需求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无障碍服务。

责任编辑: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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