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产前筛查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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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4-22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产前筛查服务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产前筛查必须经过严格许可。其中,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机构资质审批,省级部门则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超声产前筛查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和标准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规范。 通知强调,从事产前筛查的人员包括临床咨询、超声诊断以及实验室检测等多个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为了确保服务质量,要求各机构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并对长期脱离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考核评估。 在质量管理方面,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服务,并强化知情告知和随访等环节的服务要求。同时,要求完善产前诊断网络建设,明确片区责任划分,确保筛查与诊断工作有效衔接。 此外,通知还就机构准入、过程监管以及与早孕建卡工作的衔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织密出生缺陷防控网络,切实保障母婴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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