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证监许可[2025]608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00.0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相关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T+1日)上午在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该活动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并已依法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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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者,其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即为中签号码。每个中签号码对应500股公司A股股票,共有30,000个中签号码。
中签投资者需在2025年4月17日(T+2日)依据公告履行缴款义务,并遵守其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在2025年4月17日(T+2日)终结算前,其资金账户中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若资金不足则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如果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少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另行公告具体原因及后续安排。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况时,在最近一次放弃认购后的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将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合并计算。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向所有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法履行本次发行的相关义务,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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