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并引导其职业化发展
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以增强长期服务能力
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人身保险产品分类和保险销售人员分级标准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针对数百万保险销售人员的营销机制改革正式落地。
提升专业化水平
推动职业化发展
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全流程管理。同时,要求做好诚信信息登记及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资深精算师徐昱琛指出,由于部分业务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在展业过程中容易误导消费者,因此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通知提出,保险公司应优化代理制保险销售顾问的管理机制,构建支持保险销售顾问长期服务的组织架构和晋升体系。此外,科学合理的佣金薪酬激励制度也将为销售人员的职业化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针对当前保险销售人员队伍层级过多的问题,通知要求精简优化销售队伍层级,并根据承担的不同职能实施相应激励政策,推动销售利益向直接保险销售顾问倾斜。同时,对于独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将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佣金薪酬激励制度,以加强成本和风险管控。
优化佣金激励分配机制
增强长期服务能力
通知对佣金激励分配机制进行了全面优化。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销售误导、骗佣退保等问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与产品设计、费用结构相契合的佣金激励设计和递延发放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对于缴费期5年(含)至10年的保单,佣金发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而对于缴费期10年及以上的保单,则不得少于5年。这些规定旨在引导保险销售人员长期留存,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深化执行"报行合一"原则,根据既定的佣金政策、费用预算和考核机制,做好总体佣金的核算工作。同时,要结合产品类型、销售难易程度和业务发展方向等因素,审慎确定个人代理渠道产品的费用假设,并加强费用分摊机制的统筹规划。
通过细化佣金发放时间、费用假设确定和费用水平要求,通知旨在推动保险公司提高算账经营能力,平衡保护保险销售人员、保险消费者和险企自身三方利益,从而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支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人员诚信信息管理和运用机制,并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职业荣誉评价体系。这些措施将共同推动保险行业向更加规范、专业的方向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实施将有助于保险公司转变经营发展模式,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险销售人员管理,培养高素质销售人才队伍。这不仅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推动整个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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