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风险在不同区域、市场及跨境之间的传递共振,金融监管机构近期发布了《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和完善对保险集团的监管,确保其稳健运营。
《办法》强调了主业聚焦的重要性,并明确了并表管理的标准。监管机构要求保险集团简化股权结构,避免无序扩张,同时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并表范围。
在具体实施方面,《办法》将所有成员公司的各项业务纳入并表管理范畴,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表范围。该办法与《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衔接,重点加强了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集中度风险管理、内部交易管理和风险隔离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随着保险集团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层级的增加,内部协同和交叉销售日益频繁,潜在的风险也随之增多。业内专家指出,完善并表监管机制能够有效化解多级法人机构带来的风险隐患,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办法》还明确了保险集团在并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要求保险集团公司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并通过强化审计监督和内部治理约束,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业内人士强调,只有明确各子公司责任,才能避免责任不清和推诿扯皮的问题。
最后,《办法》着重加强了风险防范措施。要求保险集团建立健全集中度风险指标体系,完善内部交易管理,实施多维度的风险隔离机制,涵盖人员、业务、信息及资金等多个方面。同时,要求建立全面的监测评估体系,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管理,防止过度杠杆化和资本重复计算。
通过这些措施,《办法》旨在防范风险的传染与隐匿,确保保险集团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保持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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