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背后,也暗藏着著作权侵权的风险。
2025年4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长新在通报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时表示,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迅速扩张,但音乐、游戏和影视等内容的侵权问题频发。
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受理超过14万件涉及网络著作权纠纷的案件。其中,与网络直播相关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达到1195件,占总案件量的约0.8%。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1195起案件中,有896件涉及音乐作品侵权问题。赵长新副院长指出,这一现象反映出直播行业对音乐作品的高度依赖性,但目前仍未形成成熟的授权模式。
据《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显示,我国职业主播数量已达3880万人,网络直播用户规模更高达8.33亿人,超过七成的网民都是直播观众。这种几乎零门槛的职业模式,仅需一部手机就能开启。
然而,在这片繁荣之下,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赵长新副院长强调,现行的直播授权体系尚不完善,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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