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关于“节能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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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4-20

本公告所述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0号)批准,我司于2021年6月21日成功发行3,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总发行规模达30亿元,期限为六年。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根据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9号),本公司的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7月22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节能转债",交易代码为"113051"。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节能转债"自2021年12月27日起(原定转股起始日为2021年12月25日,因遇节假日顺延至2021年12月27日)进入转股期,转股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2027年6月30日。初始转股价格设定为6.40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当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分股份或配股等情况导致股价除权时,转股价格将按相应公式进行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均以《募集说明书》中的规定为准。

三、触发条件与决策流程

当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公司将按照以下程序履行相关义务: 1. 及时向上交所提交董事会决议等必要文件; 2. 在触发条件得到满足后两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3.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完成后续审议和信息披露。

四、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可转债投资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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