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近期发布了《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自7月7日起实施。该细则对程序化交易的报告管理、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监管、沪股通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高频交易被定义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或撤单笔数合计超过300笔,或者单账户全天申报或撤单笔数合计超过20000笔。
交易所方面透露,自2024年4月起,已针对股票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制定了具体监控指标,并开始试运行。从试运行的结果来看,触发这些指标的主要是量化私募和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受影响。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干扰。
《实施细则》在异常交易认定方面进行了细化,包括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以及短时间内大额成交等四类异常行为的具体构成条件。这主要是为了确保市场秩序和交易系统的安全性。例如,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频交易可能会因程序错误导致大量连续错单,影响系统安全;频繁瞬时撤单可能扰乱市场;拉抬打压行为可能消耗个股流动性;集中同向交易则可能加剧市场波动。
交易所已经针对上述四类异常行为制定了具体的监控指标,并从2024年4月开始试运行。在此期间,上交所对频繁触发相关指标的投资者进行了提醒和合规教育,这些投资者的合规性显著提高。
对于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实施细则》规定了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若某投资者一个月内多次发生此类行为,则可能被限制账户交易。此外,高频交易投资者因发生异常交易行为而被暂停账户使用交易所主机资源的情况也将被通报给相关机构,并可能采取进一步措施。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高频交易的具体标准,并提出差异化监管措施。存在高频交易情形的投资者需额外报告高频交易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及故障应急方案等信息。若未按要求进行系统测试和应急方案准备,则在发生系统故障影响交易所安全或正常运营时将面临严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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