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部门强化银行机构高管任职资格监管

责编:晨峰浏览:
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4-26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强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任职资格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业内专家指出,在近年来的银行改革发展过程中,部分高管人员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办法》结合当前银行业运行和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对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管理规定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压实了金融机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主体责任。新规将推动高管人员更好地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并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调整了监管处罚对高管人员任职的影响机制。具体而言,明确了不同类型的行政处罚及其影响期限,为高管人员的职务变动设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在具体执行标准方面:一是对于拟任人,在其因受到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未满一年的情况下,将不予核准其任职资格申请;二是针对现任高管人员,若其受到上述处罚,则所在金融机构需在一年内不得将其任命为更高职务;三是对已被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满五年的人员,视为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四是对于那些被取消一定期限或终身任职资格的人员,同样认定为不具备基本任职资格。

此外,《办法》还强化了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要求各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健全高管人员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并对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及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THE END

城市快报网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城市快报网,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s_leecn@sina.com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