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科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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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4-0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25年4月8日 2.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康佳集团总部大厦 3.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的主要事项 1.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 审议并通过《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四川城锐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三、会议决议 上述两项议案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律师见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翁春娴、戴余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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